陈灿芳律师毕业于广州中医药大学,拥有医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已有17年,现任职于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他专注医疗纠纷领域,处理过超五百件相关案件,经验丰富。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他经办的案例。一、案例回顾:患儿医疗纠纷一审败诉患儿出生后第一天晚上就出现面色紫绀、精神差、不进食等低反应症状,但产科直到第二天中午才将其转到新生儿科。经检查发现患儿患有严重低血糖,因低血糖时间过长,最终导致新生儿低血糖脑损伤、发育异常。患儿及其监护人在一审时委托了其他律师代理,并选择某省医学会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然而,鉴定结论却显示医方不存在过错及因果关系。原告申请鉴定人出庭,法院也未批准,最终一审法院采信了省医学会的鉴定结论,完全驳回了原告诉求。二、二审介入:指出一审程序错误二审时,原告委托了陈灿芳律师。陈律师介入后,首先向二审法院指出,在原告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一审法院不同意鉴定人出庭属于程序错误,二审必须予以纠正。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清晰的逻辑阐述,陈律师成功说服二审法院安排省医学会的其中一位鉴定专家出庭接受质询。此外,陈律师还帮助原告方申请了一位专家辅助人出庭协助对鉴定书进行质证。三、庭审交锋:查明鉴定报告疑问在二审开庭过程中,通过专家辅助人对鉴定专家的询问,发现了关键问题。鉴定专家在鉴定时没有仔细查看病历,错误地认为患儿是出生第二天中午才出现低反应表现,且产科马上就将患儿转至新生儿科,所以才认定医院的诊疗行为没有过错。但实际上,病历明确显示患儿是出生当天晚上就出现了低反应症状,第二天中午才转科,这意味着医院延误了半天时间。庭审结束后,二审法官也意识到鉴定报告存在疑问,于是发函给省医学会要求其解释相关疑问。四、最终结果:案件发回重审由于相关事实在庭上已经查明,省医学会出具意见认为医院存在过错。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并要求重新委托鉴定。陈灿芳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成功扭转了二审局面,为患儿及其家属争取到了重新鉴定、获得公正判决的机会。除了这个案例,陈灿芳律师还处理过其他医疗纠纷案件。比如某年轻孕妇剖宫产术后截瘫案,他通过分析医方过错,代理调解为患者争取到两百多万赔偿;还有患者因冠心病死亡案,他指出鉴定报告事实认定错误,帮助原告提高了医院责任认定比例。陈灿芳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众多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