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涵,福建君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毕业于福建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9年执业经验。他擅长刑事辩护、工伤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秉持“为人至诚,为业至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法律界收获了良好的口碑。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林涵律师代理的卓XX(化名)、陈XX(化名)等人与福建XX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案情回顾:医院延误诊治酿悲剧2019年3月7日,福建XX医院接诊了肖XX(化名)。直至3月12日,医院才追问得知患者脱发、面部红斑半年余,关节疼痛、低热2月余的病史。3月13日进行风湿科会诊,3月14日才诊断为“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肝脏、肺、浆膜、胰腺)”。3月15日,医院调整治疗方案,加用两种球蛋白冲击、激素、羟氯喹抑制免疫治疗。在此过程中,医院未能及时诊断病情,导致治疗延误。患者在2019年3月11日转入福建XX医院ICU病房时,血小板从15010⁹/L一路下降到3月22日的2810⁻⁹/L。院方考虑血小板下降与系统性红斑狼疮活动有关,但未采取积极的对应治疗措施。在停用丙种球蛋白冲击的情况下,于3月22日15:55停止了床边血液滤过,致使患者病情加重后昏迷。直到3月26日,才重新加用血液滤过治疗。肖XX(化名)在福建XX医院抢救28天后,宣告不治。2019年9月5日,福建XX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意见,认为院方存在延误诊断的过错,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定为40%-50%左右为宜。诉讼请求:为受害者家属争取合理赔偿卓XX(化名)、陈XX(化名)等人委托林涵律师代理此案,林涵律师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了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福建XX医院向原告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办理丧葬事宜人员误工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共计1699978元的50%,即849989元,再加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鉴定费7000元,总计956989元,并由福建XX医院承担本案诉讼费。法院认定:明确责任比例在审理过程中,北京XX司法鉴定所[2021]临鉴字第XX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综合分析建议医方占轻微到次要原因。法院酌定医方的参与度为25%。经法院审查,合理的赔偿金为1718598.53元,应由福建XX医院承担1718598.53元×25%=429649.63元。判决结果:胜诉彰显专业实力最终,法院判决福建XX医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卓XX(化名)、卓XX(化名)、卓XX(化名)、陈XX(化名)支付赔偿金429649.63元。林涵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为卓XX(化名)、陈XX(化名)等人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维护了受害者家属的合法权益。在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林涵律师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深入研究案情,积极收集证据,为当事人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他在庭审中的精彩表现和庭后的积极沟通,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次胜诉不仅体现了林涵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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