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资不抵债时,应依据《企业破产法》进行破产清算程序。首先,由企业或其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2. 法院受理后,会指定管理人,管理人负责接管企业财产、调查债务情况等。3. 接着,对企业财产进行清理、变价和分配。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是职工工资等职工债权,再是社保费用、税款,最后才是普通债权。4. 如果企业有担保债权,担保物会优先用于清偿该担保债权。5. 若企业资不抵债情况严重,可能无法完全清偿所有债务,普通债权可能只能获得部分清偿或无法得到清偿。6. 此外,若企业符合重整或和解条件,经法定程序通过后,可进行重整或和解,以挽救企业避免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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