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庚申律师,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7年,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在办理的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案中,符律师为甲高速公司伏口养护所所长李某某积极辩护,虽最终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但案件审理过程引发关注。符庚申律师是湖南桃花江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17年执业经验,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和湖南国防科技大学人文学院。他深耕刑事辩护领域二十余年,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涵盖诈骗类、网络类等多种罪名。除了核心刑事辩护业务,他还兼顾民商事、行政等法律领域,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身兼桃江县人大代表等多重社会职务。他获得过“益阳市优秀律师”“湖南省律师行业先进工作者”等荣誉。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能力,让他成为当地极具公信力的资深刑事律师。以下我们重点介绍他办理的李某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案。悲剧:高速事故酿惨重后果2018年12月8日19时许,二广高速公路益阳段某高架桥在低温雨雪冰冻恶劣天气下,接连发生3起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这场灾难造成了8人死亡、多人受伤,车辆严重受损,国家级高速公路交通中断,其后果令人痛心疾首。经交警部门认定,甲高速公司和乙路桥公司作为道路经营管理、养护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是事故次要原因,甲高速公司承担较重次要责任,乙路桥公司承担较轻次要责任。辩护:律师全力维护当事人权益符庚申律师作为甲高速公司伏口养护所所长李某某(化名)的辩护人,参与了该案的刑事诉讼。公诉机关指控李某某作为养护所所长,未严格执行、落实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面对指控,符律师展开了有力辩护。他提出本案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李某某在事故当天已积极履行职责,不存在失职违法行为。同时,他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的证明效力提出异议,认为其不能作为认定当事人构成犯罪的依据,还主张相关行业标准部分内容非强制性,不能作为追责法定理由。庭审:激烈辩论证据与责任案件在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审理,庭审过程中公诉机关提交了书证、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勘验笔录等多项证据。控辩双方就证据效力、当事人是否履职、事故责任认定依据等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辩论,双方都各执一词,法院则对全案证据进行了仔细审查认定。虽然最终结果可能不如当事人所期望的那样,但符庚申律师在整个辩护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和对案件的严谨态度。每个案件都有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而符律师始终坚守在法律的前沿,尽全力为当事人争取公平和正义。判决:法院认定被告人有罪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李某某作为甲高速公司伏口养护所所长,未严格履行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其行为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不过,结合李某某具有自首的法定量刑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先行羁押的304日已折抵相应刑期。同案其他被告人亦被认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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