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广东敬思律师事务所李烨涛律师的成功案例。B公司发现A公司将其拥有使用权的商标设为竞价排名关键词,委托李烨涛律师维权。李律师从多方面精准代理,最终法院认定A公司构成商标侵权并判其赔偿。此案例明确了关键词竞价排名的法律红线,为企业维权提供参考。专业律师李烨涛简介李烨涛,男,1985年10月生,湖南衡阳人,中共党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法硕士。他担任广东敬思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专职律师,拥有11年执业年限。曾任职于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从事十四年法律工作以来,承办大量民商事类、知识产权类、企业合同类诉讼案件,主办近百宗刑事案件,均取得满意结果。同时,他还担任数十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能为企业各类法律问题提供专业意见。此外,他还是国家版权贸易基地(越秀)维权专家委员会专家律师等多个专家团成员,获得过广州市律师协会“2017年度理论成果奖二等奖”等多项荣誉。案件背景:商标被设为竞价排名关键词引发纠纷B公司经商标权人授权,享有“XXX”商标在餐厅、咖啡馆等服务上的独占使用权。2017年,B公司发现,在百度搜索“XXX奶茶加盟”关键词时,搜索结果首位链接指向的是竞争企业A公司的网站,而A公司网站内并无“XXX”相关字样。B公司意识到自身权益可能受到侵害,委托李烨涛律师代理,向A公司及某度公司(C公司)发起商标侵权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律师精准代理策略李烨涛律师接手案件后,从多个关键方面展开精准代理。首先,明确原告主体资格。虽然B公司在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后才办理商标许可备案,但李律师提供证据证明,B公司在侵权行为发生前已通过《商标独占许可授权委托书》获得商标权人授权,属于合法利害关系人,有权提起诉讼。其次,论证商标近似与混淆可能。A公司设置的关键词“XXX奶茶加盟”中,“XXX”是主要识别部分,与B公司商标文字相同、排列一致,构成近似。虽A公司网站内未使用该字样,但关键词设置行为本身已足以导致相关公众产生混淆,误以为A公司与B公司存在关联,属于“在相同服务上使用近似商标”的侵权行为。再者,证明主观故意。A公司对“XXX”文字不享有任何权利,也无合理使用理由,其选择该关键词明显是为提高网站点击量、截取B公司商业机会,侵权主观故意明显。最后,合理界定平台责任。针对某度公司(C公司)的责任,李律师依据证据规则,最终法院认定百度已公示投诉渠道、在收到律师函后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无共同侵权故意,不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结果与案件意义法院经审理认为,A公司将“XXX奶茶加盟”设置为搜索关键词,使本应属于B公司的商业机会和潜在客户流向A公司,构成商标侵权,主观故意明显。判决A公司赔偿B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百度公司不构成侵权。本案是“将他人商标设置为竞价排名关键词”行为被认定构成商标侵权的典型案例。李烨涛律师通过扎实的证据组织和法律论证,成功为当事人维权,明确了关键词推广的法律红线。案件也提醒企业:在搜索引擎中设置他人商标作为推广关键词,即使网站内未使用该商标,仍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赔偿责任。律师价值与结语李烨涛律师凭借对商标法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深刻理解,精准把握“关键词推广”行为的侵权本质,成功为B公司挽回商业机会损失。本案的胜诉,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互联网时代,竞价排名是常见推广方式,但切勿“借船出海”踩踏法律红线。企业如遇类似侵权,应及时固定证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方能有效止损。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