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陈丹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她是中共党员,也是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婚姻家事部负责人,执业八年专注婚姻家事领域,处理各类家事纠纷超500起。下面将介绍她的执业情况及一起典型案例。专业背景与理念陈丹律师业务覆盖婚姻家事全领域,擅长婚姻纠纷调解、财产规划、房产分割、继承纠纷等。她秉持“情法交融、调解优先”的理念,发挥女性律师的洞察力、共情力与沟通亲和力,从情感与法律双重视角剖析案件。处理案件时采用“调解与诉讼双轨驱动”策略,诉前优先调解,诉讼中也积极推动和解,无法调解时则通过庭审对抗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在客户与同行中口碑良好。此外,她还热心公益,通过多种方式普及家事法律。典型案例:驳回高额离婚后财产纠纷诉求案情概述魏某(化名)(男)与屈某(化名)(女)于2002年结婚,婚后育有三个女儿,2016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西安市所有房产归魏某(化名),但未将3套未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写入。之后,屈某(化名)以部分财产未分割为由,提起涉诉金额1100余万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办案策略陈丹律师根据魏某(化名)提供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其中约定“所有房产归男方所有,位于老家的房产归女方所有。婚内所有债务由男方负责偿还,男方一次性给女方150万元”,以及《离婚协议书》中房产部分“归男方所有,女方放弃一切所有权”等内容,认为虽未列明三套房产,但应视为双方对全部财产已处理。且屈某(化名)知晓这三套房屋存在,一直登记在魏某(化名)名下,不存在转移、隐匿情形,屈某(化名)签订协议时未提异议,应视为放弃权利。对于屈某(化名)主张的1100万存款,魏某(化名)提供了贷款合同、借条、转账记录及证人出庭作证等证据,证明款项来源是银行贷款、朋友借款及离婚后店铺经营收入。案件结果法院经审查采纳了陈丹律师的观点,认为双方离婚时已对西安市所有房产进行分割,屈某(化名)未证明魏某(化名)对三套房产有隐匿、转移行为,结合房屋产权证办理情况,不能排除双方合意不将未办证房屋列入协议的可能性。最终,法院驳回屈某(化名)全部诉讼请求,屈某(化名)上诉及申请再审均败诉。其他案例成果除了这起典型案例,陈丹律师还处理过诸多其他案件。比如曾代理共同财产涉及多家公司、数千万资产的离婚案件,成功调解助女方拿到数千万分割款;在女方起诉离婚争取抚养权案件中,帮男方争取到两个孩子抚养权;代理多起离婚案件在诉前及诉中成功调解,缩短诉讼时长;代理多起遗嘱指导等非诉案件,消除当事人后顾之忧。陈丹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和灵活务实的办案策略,在婚姻家事领域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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