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借条写明借款为现金交付,出借人需补充其他证据来强化借贷关系的真实性。比如,提供取款凭证,证明有从银行取出相应金额现金的记录,取款时间应与借款时间相近。2. 可以有在场证人证言。若借款时有其他人在场见证,证人需能清晰描述借款的过程、双方状态等情况。3. 资金流向证明也很关键。例如,出借人通过转账方式给借款人支付过与借款金额相关的款项,如之前的小额借款转账记录,或与借款人经济往来中涉及的资金流水,以证明出借人有足够资金来源进行现金出借。4. 双方关于借款的沟通记录,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其中提及借款金额、交付方式等内容,也能辅助证明现金借款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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