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被取保候审人如需去外地工作,首先要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详细说明去外地工作的原因、工作地点、工作期限等情况。2. 执行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审查。考量因素包括案件的性质、情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等。3. 如果执行机关认为去外地工作不会影响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且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可能会批准申请。批准后,被取保候审人需遵守相关规定,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定期报告活动情况等,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保证方式,如保证金或保证人。 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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