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这种情况医学会通常不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般需医患双方共同委托。2. 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其他相关医学会不再重复受理。3. 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医学会不再受理鉴定申请。因为法院已有定论,无需再通过鉴定确定责任。4. 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申请。司法程序启动后,鉴定申请应依司法程序进行。5. 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范畴,医学会不会受理此类鉴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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