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形成原因不同: 借条主要因借贷关系形成,是一方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借给另一方而产生的凭证。 欠条成因多样,可能基于买卖、租赁、劳务等多种法律关系,因一方拖欠另一方款项而出具。2. 法律证明力不同: 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明确,一般能直接证明借款事实,诉讼时对出借人证明借款交付等事实较有利。 欠条需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基础法律关系,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条,要证明买卖关系成立及欠款未付等情况。3. 诉讼时效不同: 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三年。 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随时要求还款,但要给借款人一定准备时间,在合理准备时间届满后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欠条若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从期限届满起算三年;未约定还款期限的,适用特殊规定,从出具欠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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