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要约是指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后形成的意思表示。一般来说,对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属于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例如,要约中规定货物单价为100元,受要约人回复称单价为120元,这就对价款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此回复即为新要约。又如,要约要求30天内交货,受要约人提出要60天交货,这对履行期限作了实质性改变,也是新要约。 总之,只要受要约人的答复对要约关键内容有实质性变动,就形成了新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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