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三十天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2. 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双方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核实是否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3.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婚姻关系正式解除。若有任何一方反悔不申请离婚证,视为撤回离婚申请,需重新协商并再次经历冷静期等流程。在冷静期及后续申请过程中,双方应保持理性,妥善处理相关事宜,确保离婚决定是慎重且符合自身及家庭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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