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对于有按揭贷款的房屋分割,首先确定房屋归属,然后由取得房屋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先看房屋购买情况及登记情况,再根据还贷资金来源等确定分割方式。权利义务:取得房屋方继续承担贷款,同时补偿另一方。关键要件:需明确房屋购买时间、登记情况以及共同还贷金额及增值部分。实务建议:收集证据:收集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款记录等证明房屋购买及还贷情况。协商处理:双方先就房屋分割协商,签订书面协议。诉讼途径: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决。一般先立案,然后法院安排开庭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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