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子女抚养费减免的条件通常是一方因经济困难、丧失劳动能力等无法按原定数额支付。增加的条件一般是子女实际需要增加、父母的负担能力提升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85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减免:当一方出现重大疾病、失业等导致收入锐减,无法维持自身基本生活,且难以按原标准支付抚养费时,可申请减免。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增加:若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实际需求增加,原抚养费不足以满足,可要求增加。比如学费提高、患重病需高额治疗费用等。实务建议:减免: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一致签订变更协议。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提交收入减少证明、困难证明等证据。增加:先收集子女需求增加证据,如学校缴费通知、医院诊断证明等。与对方协商,协商无果则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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