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他人欠钱不还,诉讼费用的计算如下:1.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一定比例分段累计交纳。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等。比如欠款15万,1万部分交50元,1万到10万部分交2250元(9万×2.5%),10万到15万部分交1000元(5万×2%),总共案件受理费3300元。2. 申请费:如果需要申请财产保全等,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相应标准交纳。3. 其他费用:如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等,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当事人承担。具体费用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按照相关收费标准准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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