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慧律师就职于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是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听证员。在顾某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坚定的执业理念,全面审查证据,指出鉴定程序违法,最终为顾某赢得无罪判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专业背景与执业理念:张晓慧律师毕业于河北地质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本科学历。她持有执业证号11509201911136137,执业于内蒙古奥特尔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乌兰察布,联系地址位于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数码大厦B-904。同时,她还担任乌兰察布市检察院听证员。张晓慧律师秉持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追求司法公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复杂案情的挑战:2023年,顾某(化名)在甘肃从事种子经营,其种子通过乌兰察布代理商销售时,被食药环侦部门以涉嫌销售伪劣产品罪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涉案销售金额约200万元,公诉机关建议判处顾某十年有期徒刑。顾某委托张晓慧律师担任辩护人,张晓慧律师在深入了解案件情况后,决定为顾某进行无罪辩护。严谨的办案过程:张晓慧律师通过全面细致的阅卷工作,发现了本案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程序问题。首先,公安机关在种子扦样、封装、运输、送检环节均违反法定程序,使用不透气密封塑料薄膜封装邮寄种子,未遵守种子作为活体对温度、湿度、保存环境的强制性要求,鉴定程序严重违法。其次,依据《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规程》等相关规定,张晓慧律师多次书面及当庭提出该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依据,坚决申请予以排除。再者,本案先后历经两次补充侦查,侦查机关仍未补正鉴定程序瑕疵,且未依法开展田间试验鉴定,无法证实涉案种子存在质量问题,亦无法证实造成实际农业生产损失。张晓慧律师始终坚持无罪辩护,向法庭充分阐明无合法有效定罪证据,指控犯罪不能成立。公正的案件结果:本案历经近两年的诉讼程序,法院最终采纳了张晓慧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排除案涉种子鉴定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顾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顾某无罪。这一结果成功避免了顾某原拟十年有期徒刑的刑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张晓慧律师用专业和执着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为司法公正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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