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刑辩律师为你解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纠纷时有发生。今天,让我们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深入了解这类纠纷的处理过程以及专业律师在其中发挥的关键作用。 案情概述2020年4月14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某小区公区装修工程合同,甲公司承包乙公司开发某住宅公区装饰装修工程,涵盖公区墙面、地面、吊顶等装饰装修及相关材料供货、施工安装,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模式,暂定含税总价3,117,214.96元。后因乙公司项目规划调整及实际施工需求,双方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补充签订两份《补充协议》,新增飘窗封堵、物业用房装修等相关工程,新增工程含税总价分别为713,911.97元、320,353.2元。甲公司严格履约,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并移交后,于2021年12月24日按合同约定结算流程,向乙公司提交完整结算申请及结算资料,乙公司签收确认。2022年6月25日,甲公司与第三方咨询公司、乙公司初步确认审定结算价格为4,799,596.87元。 争议焦点剖析本案的争议焦点集中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承包合同的效力、审定结算金额的效力以及是否达到付款条件。 律师的关键作为代理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针对核心争议精准应对,筑牢抗辩防线。制定针对性诉讼策略,论证甲公司履约全面合规,有力反驳乙公司单方变更结算金额、拖延结算及无依据拒付工程款的抗辩理由。其次,协助甲公司系统梳理、整合全套履约及维权证据,形成完整、严谨的证据链条,充分佐证甲公司全面履约、乙公司单方违约的核心事实。最后,精准核算甲公司应得的剩余工程款、质保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明确诉求金额及计算依据,推动法院作出有利于甲公司的判决,确认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法院判决结果法院认可甲公司的全部诉求,认定乙公司单方变更结算金额、拖延结算流程的行为构成违约。确认案涉工程审定结算金额为4,735,618.48元,结算流程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认定乙公司逾期付款行为构成违约,甲公司主张的逾期付款利息符合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法院依据相关规定,认定甲公司作为案涉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有权就案涉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未受偿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该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最终法院判决:乙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向甲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1,206,860.37元、逾期付款利息33,753.9元,合计1,240,614.27元,及以未付工程款为基数,自2023年12月2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一计算的利息。甲公司在未付工程款1,206,860.37元范围内对案涉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充分体现了专业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的重要性。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借助其专业能力制定维权策略,能高效推进诉讼,避免拖延维权导致资金占用损失扩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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