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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翻盘!律师助委托人交通事故纠纷减损二十万

2026.04.10交通事故5人浏览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成功翻盘,减少损失二十万
2024年,委托人D某驾驶叉车在道路上等待通行时,不幸发生了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死者驾驶电动车撞到叉车的叉齿后倒地,最终因伤重不治身亡。经交警大队认定,D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电动车驾驶员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事故认定作出后,双方均未提出复核。
然而,这场悲剧并未就此结束。2025年,死者家属作为原告,要求被告D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76万余元。经过庭审,一审法院判决D某赔偿死者各项损失58万余元。判决后,D某感到十分困惑和无奈,他觉得自己不应承担如此高额的赔偿。
就在D某一筹莫展之时,他辗转找到了黄一宸律师。黄律师在仔细分析全案后,敏锐地发现该案一审认定的重要依据——事故认定书,存在程序违法以及事故认定错误的问题。
黄律师决定在二审中为D某全力争取权益。他采取了两条并行的策略:一是在上诉状中向二审法院详细陈述事故认定书程序及违法条款的适用错误,明确指出这一错误导致了最终判定承担民事赔偿比例失衡;二是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执法监督,坚决要求纠正交警大队在事故认定中的错误。
功夫不负有心人,2026年1月,二审开庭时,黄律师在庭审上据理力争。他向法官清晰地传达,在白天视线良好的情况下,运动的车辆撞到静止车辆,却判定静止车辆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这明显错误,既于法无据,也与老百姓的认知严重不符。同月,上级交管部门也下达了关于撤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撤销了基层交通大队2024年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责令基层交警大队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九条之规定,对该案件进行重新调查、认定。
至此,在二审中推翻一审法院审查认定的事故认定书,已然成为大概率事件。委托人D某在本案中预计可减少损失20万元左右。黄一宸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成功为D某扭转了局面,维护了他的合法权益。
黄一宸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中联(兴义)律师事务所,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与十余年公安交通管理一线实战经验。他始终秉持严谨审慎的工作态度与高度负责的职业精神,在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颇有建树。无论是交通事故行政处理、民事赔偿纠纷,还是刑事辩护,他都能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像D某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当事人权益的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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