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庆强律师:坚守正义,守护当事人权益黄庆强律师,广东云浮人,执业于广东广量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21年。他办理过各类民事、刑事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公司、婚姻、房地产建筑等业务。他始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凭借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出色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成功阻止企业破产清算,助力企业重焕生机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因劳动报酬纠纷,被债权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申请移送破产审查。受理法院依法将案件移送至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当事人企业委托黄庆强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处理。黄庆强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全面核查当事人企业资产情况,发现企业核心资产包括多处商铺、车库及土地使用权,虽经拍卖流拍,但执行程序尚未终结,资产仍属企业可供执行财产,评估价值合计达数亿元。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第四条,精准指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需同时满足“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和“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实质要件,而当事人企业并不符合该条件。黄庆强律师向法院明确,债权人的债权可通过参与执行分配、以物抵债或其他司法变现程序实现,无需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他强调破产清算程序可能导致企业资产价值贬损,损害全体债权人利益,在债权已有其他实现路径的情况下,破产清算申请缺乏必要性与合理性。此外,他还提交当事人企业的《损益表》等证据,证明企业仍有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佐证企业具备清偿能力。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及组织听证后,采纳了黄庆强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当事人企业名下有大量不动产财产且有主营业务收入,并未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可通过执行程序获得清偿。最终,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债权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当事人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得以维护。 专业尽责,为当事人撑起法律保护伞黄庆强律师在众多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高度的责任感。他办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引发的保险索赔诉讼及后续再审程序,成功维护了受害人家属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赔偿责任得以落实;在涉企逃税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不予批准逮捕决定,平衡打击犯罪与保护企业发展;在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中,有效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化解当事人的法律风险;在林地经营权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宣告自然人死亡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刑事案件取保、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取保、财产共有纠纷案等各类案件中,均凭借专业知识和智慧,为当事人赢得有利结果。黄庆强律师以其专业、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成为众多人在法律道路上值得信赖的伙伴。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的使命与担当,为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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