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张权律师在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的成功代理。原告代某某经营玻璃门定做业务,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拖欠货款。张权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助力原告在诉讼中胜诉获赔,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深厚功底和为当事人维权的能力。张权律师,毕业于许昌学院法学专业,拥有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新闻学专业学士学位,是河南安靖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律师,执业年限达9年。他擅长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服务地区为永城市,联系地址位于河南省永城市欧亚路中原路交叉口安靖律师楼。下面为大家介绍他代理的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例。定做玻璃门货款拖欠引纠纷原告代某某经营玻璃门定做加工业务,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因装修业务需要,在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多次从原告处定做玻璃门并由原告负责加工安装。然而,双方并未签订书面承揽合同。经原告催要,2025年10月28日原告向被告发送对账单确认欠款金额,被告当日支付5000元后,仍有69226元未付。原告无奈之下委托张权律师诉至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诉求为判令被告支付欠款69226元及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的资金占用利息,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被告抗辩理由及争议焦点被告辩称,原告后期擅自更换材料,导致业主闹事并终止合同,被告因此另行更换材料合作商家,且因与业主的纠纷未解决,所以不同意支付案涉款项。这一抗辩使得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原告是否擅自更换材料以及被告是否应支付剩余货款上。律师代理与法院判决张权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在庭审中,他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抗辩理由。最终,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代某某69226元;驳回原告代某某要求支付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65元、保全费712.26元,均由被告范某某经营的装饰店负担。这一判决结果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张权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张权律师在这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展现了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和为当事人服务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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