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鉴定主体: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2. 申请流程:医患双方可共同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医方也可单独申请,患方一般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申请。3. 提交材料:包括申请书、相关病历资料等,病历资料需真实、完整、清晰。4. 鉴定程序:医学会受理后,通知双方提交材料,组织专家鉴定组,专家通过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等方式进行鉴定,最后出具鉴定结论。5. 回避制度:专家鉴定组成员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应当回避。6. 鉴定结论:分为医疗事故和不属于医疗事故两种,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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