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戴昱律师代理的一起医疗纠纷案件。产妇周某分娩时胎儿死亡,医患双方就死因产生争议。戴昱律师凭借专业知识和努力,为患方争取到63万余元赔偿,同时强调了尸检在医疗纠纷中的重要性。戴昱律师是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执业年限长达17年,其执业证号为15101200911208013,服务地区为成都,联系地址位于四川成都武侯区天府大道1777号中国太平金融大厦24楼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他还担任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医药大健康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专委会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医事法律专委会副秘书长等职务。医疗纠纷案件详情产妇周某怀孕后在某医院建卡定期产检。2019年10月22日超声检查显示晚孕、宫内单活胎且胎儿头围及双顶径测值大。2019年12月28日入院待产,初步诊断多项情况,医生告知可经阴道分娩。产程中因产程过长和胎儿头围过大,医生使用产钳人工干预,最终胎儿死亡。产妇认为胎儿是出生后死亡,医院认为是死产,双方协商无果。律师代理过程与努力戴昱律师接手案件后,反复阅读产妇病历,查阅医学文献,咨询专家。他认为医院未尽合理注意义务,未及时采取正确助产方式,导致胎儿因产程过长、宫内缺氧窒息死亡,医院应承担主要责任。于是代理产妇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进行医疗过错鉴定。戴昱律师参加鉴定听证会,从医学专业和法律方面阐明观点,鉴定结论与他的分析一致,明确医院承担主要责任。庭审中,戴昱律师据理力争,一审法院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定医院承担80%责任,赔偿63万余元。医院上诉,二审维持原判。法律解读与尸检重要性本案争议焦点是胎儿是死胎还是出生后死亡,这关系到原告能否主张死亡赔偿金。根据《民法典》,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父母无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金;若出生后死亡,患方可要求医院承担死亡赔偿金。部分医院未向家属释明尸检等规定,患者家属常因传统观念忽视鉴定重要性,导致死亡原因难查明、维权困难。本案中,戴昱律师向产妇释明封存病历和尸检的重要性,产妇及时申请尸检与鉴定,明确死因,为主张赔偿提供依据。戴昱律师运用专业知识,保护了患方权益,避免医患矛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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