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杭州郑小红律师处理的一起朱男起诉付女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朱男与付女未登记结婚育有一女,付女离家后朱男独自抚养孩子9年。郑律师接受委托后,助力朱男起诉付女承担抚养责任,最终成功调解,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权益。在婚姻家事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郑小红。她是杭州郑小红律师,执业于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拥有14年执业经验,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任浙江浙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副主任,还在2021年被评为浙杭优秀律师,2022年取得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她擅长处理婚姻、离婚、继承、遗产纠纷、抚养权纠纷等案件,今天要分享的就是她办理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例。非婚生子家庭的变故朱男(化名)和付女(化名)于2005年相识,二人系同事,均来自安徽,在江苏昆山市工作,后来建立了恋爱关系。2006年,他们辗转到义乌自主经营小本买卖,开始了同居生活。2007年下半年付女怀孕,两人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却因户口本瑕疵未能成功,但双方的关系在朱男家人尽皆知。2008年8月,他们的女儿出生,付女在朱男家坐完月子后,带着孩子回到义乌继续与朱男同居。之后,他们将孩子送到朱男父母家抚养,过起了二人世界。然而,付女在家打游戏时认识了富阳的A男,此事在2010年8月被朱男发现,成为了两人关系破裂的导火索。付女一气之下回了娘家,留下字条称是自己的过错,随后切断了所有联系方式。朱男疯狂寻找了半年都没有结果,在此期间,他的父亲也因这件事郁郁寡欢去世。此后,朱男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了9年。为孩子权益寻求法律帮助2019年,朱男得知付女早已嫁为人妇并又生育了一个孩子,而自己的女儿在成长过程中常说自己没有妈妈,这让朱男和孩子都十分痛苦。为了解开心结,让孩子得到应有的母爱和抚养,朱男找到郑小红律师,希望起诉付女承担起对非婚生女的责任。律师助力调解成功维权郑小红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调查了付女的身份信息以及其他户籍信息,然后向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付女承担这些年缺位的抚养费以及未来的抚养费。一审法院经过深入调解,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在律师的协助下,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付女同意承担起过去9年的缺位责任,并愿意在今后继续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付女将在半年内支付过去9年的抚养费,对于未来孩子独立生活之前的抚养费,付女将以每月支付,并一年结算两次的方式承担。非婚生子女权益受法律保障郑小红律师点评,现实生活中未婚生育的情况并不少见,虽然因各种原因双方未进入婚姻而未婚生子,双方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全面保障,但法律明确保障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权利,如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等。她建议,如果男女双方因客观原因最后无法登记结婚,而自己又没有能力一个人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那么应该拿起法律武器,为孩子争取应有的权利。毕竟,每个孩子都应该被宠爱,他们是我们的未来。在婚姻家事的法律纷争中,像郑小红律师这样专业且负责的律师,能够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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