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杭州郑小红律师处理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例。朱男与付女未登记结婚生育一女,付女离家出走多年,朱男独自抚养孩子。郑小红律师接受委托后,助力朱男起诉付女,最终付女同意承担过去和未来孩子的抚养费。此案例体现了法律对非婚生子女权益的保障。在杭州有这样一位专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郑小红,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拥有14年丰富的执业经验。曾在2021年被评为浙杭优秀律师,2022年取得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证书。多年来,她在婚姻、离婚、继承、遗产纠纷以及抚养权纠纷等领域积累了众多成功案例,下面要介绍的就是她经办的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例。非婚生子家庭突生变故朱男(化名)和付女(化名)于2005年因工作相识,同在江苏昆山市工作的他们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2006年,二人辗转到义乌自主经营小本买卖,并开始同居生活。2007年下半年付女怀孕,两人本打算去民政局登记结婚,却因户口本瑕疵未能如愿。不过,他们的关系在朱男家已是人尽皆知。2008年8月,孩子出生,付女在朱男家坐月子。之后,孩子被送到朱男父母家抚养,两人过起了二人世界。然而,付女在家打游戏时结识了富阳的A男,此事在2010年8月被朱男发现,成为了他们感情破裂的导火索。付女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留下字条称是自己的过错,随后便切断所有联系方式,消失得无影无踪。独自抚养孩子艰难前行朱男发了疯似地四处寻找付女,半年的时间里,他走遍了付女可能去过的各个角落,却始终没有结果。在此期间,朱男的父亲也因这件事郁郁寡欢离世,双重打击让朱男心力交瘁。但他还是坚强地带着孩子独自生活了9年。随着孩子渐渐长大,每当朱男教育孩子时,孩子总会说自己是个没有妈妈的孩子,妈妈抛弃了她。这些话语像一把利刃,刺痛着朱男的心,也让他下定决心解开这个心结。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2019年,朱男得知付女早已嫁为人妇并又生育了一个孩子,为了让自己和孩子释怀,他找到了郑小红律师,希望能起诉付女,让她承担起对非婚生女的责任。郑小红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展开调查,收集了付女的身份信息以及其他户籍信息,并向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付女承担这些年缺位的抚养费以及未来孩子的抚养费。在一审过程中,法院深入调解,郑小红律师也积极协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付女同意承担过去9年的缺位责任,并在今后继续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她承诺在半年内支付过去9年的抚养费,对未来孩子独立生活之前的抚养费,每月按时支付,并以一年结算两次的方式承担。这起案例让我们看到,现实生活中未婚生育的情况并不少见,虽然因各种原因双方未进入婚姻,当事人的权利可能无法得到全面保障,但法律明确保障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拥有同等的权利,如被父母抚养的权利、继承的权利等。如果男女双方因客观原因无法登记结婚,又没有能力独自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不妨拿起法律武器,为孩子争取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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