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阔天地中,有这样一位专业律师,他凭借独特的学科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大放异彩。他就是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的蔡一帆律师。蔡一帆律师拥有金融与法学双学科背景,本科毕业于深圳大学金融学专业,后又在江南大学取得市场经济法学专业硕士学位。这种跨学科的知识储备,为他在法律实践中提供了独特的视角和全面的思维方式。蔡一帆律师深耕建设工程领域十余年,专注于建设工程全流程法律服务。从招投标合规审核、合同起草修订,到工程价款结算、工期质量争议处理,再到工程款优先权主张与仲裁诉讼代理,他都能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法律支持。作为无锡市消防行业专家库成员,蔡一帆律师深谙建设工程领域裁判规则,理论扎实、实战经验丰富。他累计处理建设工程相关案件百余件,覆盖住宅建筑、工业厂房、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多元领域,服务对象包括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等,以专业能力为客户保驾护航,助力工程项目稳健推进。未被法律文书认定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破产程序中力争优先债权某空调工程公司于2022年中标并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就因经营困难被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某空调工程公司申报债权时主张该笔工程款本金为优先债权,却因无法律文书认定相关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被破产管理人核定为普通债权。公司提出异议未果后委托蔡一帆律师诉至法院。开庭时管理人抗辩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仅为一般采购,而不是建设工程。蔡一帆律师结合自身实务经验,要求公司提供其他采购合同对应开具的发票,本案中作为工程项目开具的工程款发票的税率与之不同。另外,律师还指出除了空调设备,案涉工程还存在大量的隐蔽管线等施工内容。最终法院判决确认某空调工程公司对发包人享有的2735096元债权为优先债权。蔡一帆律师认为,合同性质是买卖、承揽还是建设工程,不能仅看合同的名称,而要结合法律规定、具体的合同内容、履约过程、开具的发票税率等综合认定。委托代建模式下安置房工程支付难,律师助力索要工程款2011年3月,经济区管委会委托潍坊某公司垫资代建安置房工程;2012年3月,某建设公司与经济区管委会、潍坊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某建设公司承建该安置房一标段工程,经济区管委会为发包人,潍坊某公司为代建方,同时明确了工程款支付节点、竣工验收及结算审计等核心条款。某建设公司按约完成主体工程及合同外部分室外工程,后多次向潍坊某公司催告竣工验收、结算付款,但始终未组织验收、未审核决算,遂委托蔡一帆律师诉至法院。庭审中,经济区管委会提出抗辩:一是其作为被告主体不适格,与原告无直接付款关系;二是其已向潍坊某公司支付工程款,不应再担责。蔡一帆律师通过积极搜证,发现经济区管委会拨付潍坊某公司的6000余万元不是工程款。最终法院认为在委托代建模式下,发包人的付款义务不因委托关系而免除,判决经济区管委会负有付款义务,潍坊某公司作为代建方应共同承担责任。蔡一帆律师为委托人获得11805645.92元工程款债权及相应利息。蔡一帆律师表示,本案为建设工程委托代建模式下的典型纠纷案件,时间跨度长、标的大、案情复杂,最终的裁判结果厘清了委托代建中发包人与代建方的付款责任边界,更对工程款支付节点、发包人怠于履行义务的后果及证据认定等核心问题作出了明确指引。蔡一帆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建设工程领域为众多客户解决了法律难题。无论是在复杂的破产程序中争取优先债权,还是在委托代建模式下厘清付款责任,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法律素养和职业能力。他所在的北京大成(无锡)律师事务所位于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金融二街8号17楼,随时准备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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