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张晓美律师,她毕业于北京大学,执业30年,就职于黑龙江北盛律师事务所。文中详细讲述了她代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析了双方的争议焦点和法院的判决结果。同时,提供了张晓美律师在齐齐哈尔市的联系地址,方便有需求者寻求法律帮助。资深律师张晓美简介张晓美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她在法律行业深耕30年,执业证号为12302199611565518,现执业于黑龙江北盛律师事务所,服务地区为齐齐哈尔。多年来,张晓美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详情在张晓美律师办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为北京凯某某世纪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为肖某某(化名)。案件于2018年1月9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被告肖某某辩称,与原告签订葡萄酒购销合同的是齐齐哈尔市百事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自己虽是股东之一,但并不以自然人身份和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同时,原告称尚欠货款136,350.04元与事实不符,对于2013年至2016年6月5日百事利公司欠原告的货款111,104.80元,公司已通过肖某某账户多次汇款全部还清,2017年3月25日百事利公司从原告处购买价值79,975.20元葡萄酒一事根本不存在。证据质证与事实认定在证据质证环节,双方对多份证据存在争议。原告提供的对账单、托运单及出货签收单等证据,被告均提出异议。被告提供的《产品购销合同》《百事利公司企业信息公示报告》等证据,原告也进行了反驳。法院根据当事人陈述和经审理确认的证据,认定原告凯某某公司与被告肖某某自2013年开始有业务往来。2013年9月2日至2016年6月5日,被告肖某某从原告处购买葡萄酒总金额为111,104.80元,已支付112,883.40元,多支付1,778.60元。2017年3月25日,被告肖某某从原告处购买总额为79,975.20元的葡萄酒,已支付25,000.00元,并退回价值29,729.96元的葡萄酒。法院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原告凯某某公司与被告肖某某之间虽未签订书面的买卖合同,但已形成事实上的买卖合同关系。被告称未收到2017年3月25日的葡萄酒,未提供证据证实,法院不予支持。故被告肖某某2017年拖欠原告凯某某公司货款为25,245.24元,扣除2016年多支付的葡萄酒款,被告肖某某尚欠原告公司葡萄酒货款23,466.64元。最终,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告肖某某于本判决生效起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葡萄酒货款23,466.64元。张晓美律师联系地址如果您在齐齐哈尔地区遇到法律问题,想寻求张晓美律师的帮助,可以前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三马路产权处对面的黑龙江北盛律师事务所与她取得联系。张晓美律师将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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