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若借条上虽未明确写出借人姓名,但能通过其他证据确定实际出借人。比如款项交付凭证,像银行转账记录显示款项从某人账户转出,该人即为可能的出借人;或者有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实际出借情况的,也可据此认定。2. 如果借条内容及相关证据均无法明确出借人,而借款人认可特定主体为出借人,且无相反证据反驳,那么该特定主体可认定为出借人。3. 若既无直接证据证明出借人身份,借款人又不认可任何主体为出借人,此时认定出借人较为困难。但如果能综合案件事实,如借款用途、双方交易习惯等,合理推断出可能的出借人,且对方无异议,也可认定。总之,认定借条上未写明的出借人需综合多方面证据及案件具体情况来判断。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