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诉讼离婚需收集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等方面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了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核心分析:感情破裂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据,用于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子女抚养证据:包括孩子的年龄、意愿、双方经济状况、抚养能力等,以便争取有利的抚养权。财产分割证据:如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的产权证明、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明确财产归属。实务建议:收集方式:可保留聊天记录、视听资料、书面协议等。证据来源:双方沟通记录、居委会调解记录、报警回执、医院诊断证明等。寻求帮助:可咨询律师了解具体证据要求和收集方法。法律程序一般是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受理后安排调解或审理,最后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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