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协议书上可以不写抚养费。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核心分析:双方协商一致不写抚养费,是对自身权利义务的一种约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但具体方式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关键在于双方达成真实、自愿的一致意见。实务建议:若不写抚养费,需确保双方对子女抚养的其他方面(如探视权等)有明确约定,避免后续纠纷。若日后子女因必要情况需要增加抚养费,抚养方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收集和保留好关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实际支出增加的相关证据,如发票、缴费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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