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同时要满足相关标准和规范。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3.0.2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核心分析:适用逻辑:施工质量验收要遵循标准规范,依勘察设计文件要求,且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为前提。各方义务:施工单位有自检和通知隐蔽工程验收义务;监理单位有验收隐蔽工程职责。关键要件:符合标准规范及勘察设计要求,各方人员具备资格,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实务建议:施工单位按标准规范施工,做好自检并留存记录。隐蔽工程提前通知监理单位,准备好验收资料。验收过程中各方严格履行职责,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整改后重新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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