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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定期金是哪些

2026.04.05婚姻家庭7人浏览

法律解答:离婚赔偿定期金是指在离婚时,由一方对另一方给予损害赔偿的一种支付方式,即按照一定的期限,定期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在离婚损害赔偿中,如果涉及到经济赔偿且赔偿数额较大、需要分期支付的,也可以参照类似规定采用定期金方式支付。
核心分析:
适用逻辑:当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导致离婚,另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若赔偿数额较大且一次性支付有困难时,可采用定期金方式。
权利义务:获得定期金的一方有按约定获得赔偿的权利,支付方有按时足额支付的义务。
关键构成要件:存在法定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如重婚、与他人同居等;赔偿数额较大且双方协商一致或法院判决采用定期金支付方式。
实务建议:
收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如出轨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等。
协商或诉讼:双方先协商赔偿方式和数额,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由法院判决是否适用定期金及具体支付方式。
监督执行:若采用定期金支付,获得方要监督支付方按时支付,必要时可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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