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交警记分属于行政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规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记分,是对驾驶人违反交通管理秩序行为的一种惩戒,符合行政处罚的定义。核心分析:从行为主体看,交警作为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代表行政机关实施记分行为。从行为目的看,是为了维护交通管理秩序,对违法驾驶人进行管理和惩戒。从行为后果看,记分影响驾驶人的相关权益,如达到一定分值会面临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实务建议:驾驶人若对记分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一般需在知道该记分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向作出记分决定的交警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复议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如行车记录仪记录的视频等能证明自己无违法事实的材料。复议机关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作出维持、撤销或变更原记分决定的复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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