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予子女房产后,若想收回,存在多种情形。其一,若房产尚未办理过户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其二,若已办理过户登记,在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下,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并收回房产。其三,若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撤销权来收回房产。总之,父母收回赠予子女的房产需依据具体情况,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操作,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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