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找不到结婚证仍能办理离婚。法律依据: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之后再按正常离婚程序办理。核心分析:权利义务:当事人有申请补领结婚证的权利,婚姻登记机关有查证并补发的义务。构成要件: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证明双方确实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实务建议:准备材料: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前往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申请补领: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办理离婚:补领结婚证后,若双方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诉讼离婚,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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