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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后选律师:专注多领域十五年,高效维权显专业风采

2026.04.05综合7人浏览

郑后选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拥有本科学历。他是重庆诚捍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主任,同时也是中国法学会会员。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16年的丰富经验,专注于工伤保险、劳动争议、人身侵权交通事故等领域长达十五年。其办案风格以“三快三准”著称,即快取证、快建模、快执行;准找断保节点、准用条例第六十二条、准算定型化赔偿。他擅长把社保缴费时间轴做成“一张图”,让法官能一眼看出单位欠费区间;还习惯提前模拟基金拒付理由,反向设计诉讼请求,所办工伤案件胜诉率逾九成,被当事人称为“断保猎人”,法院评价其材料“零翻阅成本”。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捍卫生效判决既判力
在某制造公司员工朱某(化名)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中,朱某(化名)2019年作业时高空坠落,鉴定为一级伤残、完全生活自理障碍。2022年法院依《工伤保险条例》判公司一次性支付15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共202万元。然而2022年12月朱某(化名)死亡,公司起诉其继承人,要求不再支付未到期部分并返还已付14.8万元。
郑后选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公司提交原判决、付款凭证主张超额支付,继承人提交医疗票据说明已获赔偿远未覆盖实际支出。法院归纳争议焦点为一次性待遇是否因死亡而停止。郑律师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34、35条及市级一次性支付标准,确认判决已生效,公司应一次性履行。最终法院当庭宣判,驳回公司全部请求,诉讼费免收。此案厘清了“定型化赔偿”与“按实际生存月数结算”的界限,重申了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与诚信履行原则,对同类工亡后续争议具有示范意义。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为零实缴工伤维权
A建材公司普工郑某(化名)2025年1月作业时受伤,经鉴定为伤残九级。公司与郑某(化名)协议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部分待遇,但社保中心以“受伤时单位欠缴2024年12月工伤保险费”为由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郑某(化名)遂起诉公司。
郑后选律师在办理此案时,郑某(化名)提交工伤认定书、伤残结论、社保中心拒付回复,公司辩称已参保且事后补缴,费用应由基金承担。法院查明受伤时存在欠费,根据《条例》第六十二条认定公司担责。核定郑某(化名)工资低于社平60%,依法按4403元/月计发9个月。最终法院判令公司5日内支付郑某(化名)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9627元,其余请求驳回。本案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费,欠费期间发生工伤的,基金可拒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费用转由企业全额承担,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破解总包拖延套路
A消防分包公司承接某消防工程,交付后酒店投入使用,但总包以“未竣工验收、未审计、质量缺陷”为由拖欠余款90万元。
郑后选律师在处理该案件时,分包提交合同、结算单、酒店开业评价截图证明已投入使用,总包提交消防支队《不同意投入使用决定书》抗辩验收不合格。法院现场核实酒店已营业,依据建工司法解释(一)第九条,以“转移占有日”为竣工日。确认合同未约定政府审计,质保期已满,尾款支付条件成就。最终法院当庭宣判并送达,判总包立即支付90万元,并按LPR分段计付违约金。此案以“实际使用即视为竣工”逻辑,破解了总包“拖验收、拖审计”套路,为分包快速回款提供示范。
追索劳动报酬案:刺破股东“面纱”
唐某(化名)被拖欠6万元工资,胜诉后公司“零财产”终本。2025年唐某(化名)发现该公司5名股东认缴500万元、实缴0元,且出资期限早已届满,遂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郑后选律师调取工商档案、银行流水,确认股东零实缴,书面申请追加并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听证时股东未举出已出资证据,合议庭当日裁定支持申请。最终法院依据《变更追加规定》第十七条,裁定追加5名股东为被执行人,各自在认缴未缴范围内对6万元本息承担清偿责任。此案表明“认缴≠免缴”,为终本案件“复活”提供了样板。
此外,郑后选律师还曾代理堂姐妹之间900万的民间借贷案,通过搜集被告大量款项转账流水,成功获得执行;在一个历经四五年的劳动报酬案件中,申请追加公司股东为被执行人后,2025年12月被执行人按规定履行。郑后选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多个领域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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