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合同与附期限合同存在明显区别。附条件合同中,所附条件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条件成就与否具有不确定性。比如约定若某产品在一定期限内获得特定奖项,则合同生效。奖项是否能获得不确定,此为附条件合同。而附期限合同所附期限是必然会到来的。期限可分为生效期限和终止期限。生效期限到来前合同不生效,如约定合同自下月1日起生效;终止期限到来时合同失效,像约定合同至年底终止。二者区别还体现在:条件是否发生不确定,期限必然到来;条件旨在限制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期限则是确定合同效力的起或止时间;条件成就与否决定合同效力,期限届至或届满直接影响合同效力。准确区分二者,对于正确认定合同效力及当事人权利义务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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