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签订合同的另一方不履行合同,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应及时书面催告对方履行合同义务,明确告知其违约行为及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限定合理的履行期限。若对方在催告期限内仍未履行,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合同约定了违约金,可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若未约定违约金,但因对方违约造成了实际损失,可主张赔偿损失。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还可根据具体情况,考虑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遵循法定程序或合同约定方式进行通知。若双方无法就违约责任承担及合同处理达成一致,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等;也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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