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订立遗嘱需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核心分析:形式上,不同遗嘱类型有不同要求,都需有相应的见证或签名等程序。实质要件上,遗嘱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各方权利义务:遗嘱人有权处分自己财产,见证人需见证遗嘱订立过程确保真实合法。实务建议:自书遗嘱可自己书写并严格按格式签名注日期。代书、打印、录音录像遗嘱等要找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可对遗嘱进行公证增强效力。保存好遗嘱原件,避免丢失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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