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为送养人:一是孤儿的监护人;二是儿童福利机构;三是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核心分析:1. 孤儿监护人可送养,基于保护孤儿权益,在其父母去世等情况下,监护人履行送养职责。2. 儿童福利机构送养,是为妥善安置社会上的弃婴等儿童。3. 生父母送养需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防止随意送养,保障子女权益。实务建议:1. 对于孤儿监护人送养,需提供孤儿父母死亡证明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2. 儿童福利机构送养,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留存儿童来源等相关资料。3. 生父母送养,要提供自身困难证明,如经济收入证明、医疗诊断等。送养需双方共同送养,如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需提供相关证明。送养过程应依法定程序,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