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债权让与后,债务人向原债权人还钱的行为不影响债权让与的效力,新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再次履行还款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核心分析:1. 债权让与通知债务人后,原债权人即丧失受领权,债务人应向新债权人履行债务。2. 债务人向原债权人还钱,构成非债清偿,新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3. 关键在于债权让与通知是否有效送达债务人。实务建议:1. 新债权人应及时收集债务人向原债权人还钱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2. 与债务人沟通,告知其债权已让与,要求其向新债权人履行还款义务。3. 若沟通无果,可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返还不当得利,并承担诉讼费用。在诉讼过程中,需提供债权让与的相关证据,如债权转让协议、通知债务人的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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