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期间大额财产赠与,分手后能否要求返还?恋爱期间,情到浓时,为对方花钱似乎是自然而然的事。但倘若感情不再,这些花费还能要回来吗?张雪飞律师就曾处理过这样一起案例。原告(女)与被告(男)通过网络平台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恋爱期间,女方以结婚为目的,为男方花费 10 多万元用于买车、买首饰以及微信转账等。然而,这段恋情仅持续了短短几个月便结束了。女方要求男方返还这些费用,男方却不予同意。无奈之下,女方委托张雪飞律师代理此案。张雪飞律师执业于浙江慈鼎律师事务所,是一位法学基础扎实、办案认真负责的专职律师。自执业以来,他经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颇有建树。接受委托后,张雪飞律师首先当面与女方约谈,详细了解整个案情经过,仔细查看证据内容,并办理了委托手续。接着,他认真梳理案情,精心整理证据材料,拟好起诉状后向法院立案。随后便是开庭环节,在法庭上,张雪飞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清晰的思路,据理力争。最终的判决结果令人欣慰。被告需返还原告不当得利款 15 万余元,同时返还原告借款 10000 元及利息。张雪飞律师点评道,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若恋爱关系终止,无法再缔结婚姻,一方继续占有另一方在恋爱期间以结婚目的的转账钱款就丧失了法律依据,构成不当得利。所以,恋爱归恋爱,如果期间金钱往来明确是借款的,应当明确下来,转账时备注“借给你的钱”,并保存好其他关于借钱的聊天记录。这起案例提醒着人们,在恋爱过程中,对于大额财产赠与要谨慎对待。感情固然重要,但也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以避免分手后可能出现的财产纠纷。张雪飞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成功为委托人维护了权益,也为大家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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