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雷律师执业8年,是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他专注刑事辩护、民商合同等领域,成功办理众多案件,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秉持法律与技术结合的理念,在多起案件中展现专业能力。王雷律师:专业背景与执业历程王雷律师拥有丰富的专业背景,他不仅是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专职律师,还具备高级工程师和心理咨询师的资质。自2021年起,他连续被聘为青岛市城阳区行政执法监督员。王雷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8年时间,其执业证号为13702201910093083,服务地区以山东-青岛(核心)城阳为主,联系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正阳中路192号国贸大厦911室。他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山东盈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专注领域与成功案例王雷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民商合同、建设工程、公司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领域。在执业过程中,他秉承诚实信用、尽职尽责的服务理念,成功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如黄某某(化名)、金某某(化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刘某某(化名)盗窃案,梁某某(化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多起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缓刑等结果。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方面,他处理了潍坊某建筑公司与山东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青岛某建筑有限公司与青岛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民商合同案件中,也有青岛某机械有限公司与南京某生物质材料有限公司定制合同纠纷案等。他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的合法权益。典型案例一:公司业务员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能否不起诉2017年7月,梁某某(化名)大专毕业,同年10月通过某某同城进入某财富金融服务公司工作,该公司在M国纳斯达克上市。2018年11月29日,公安机关对梁某某等20余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立案侦查。2019年12月2日,在王雷律师法律辅导后,梁某某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当日取保候审。2020年12月17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王雷律师详细阅卷后,认为指控梁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草了《不起诉决定申请书》,提出梁某某没有主观故意、若犯罪成立应追究单位责任、未查清涉案数额等理由。王雷律师约见办案检察官,当面沟通并提交申请书。检察官听取意见后,将案件提交检委会讨论。最终,检委会决定以犯罪情节轻微为由对梁某某不起诉。2021年9月6日,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书》。典型案例二:涉嫌诈骗,公安机关能否撤案2019年6月17日,邱某某(化名)入职深圳某科技公司,主要用英语与国外客户交流,引导购买理财产品。7月12日,邱某某与16位同事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刑事拘留,涉案金额1000余万元并被押到青岛。7月27日,邱某某的父亲委托王雷律师为其辩护。王雷律师会见邱某某后了解到,邱某某一直以为公司业务合法,入职仅25天,实际工作12天且未谈成业务。王雷律师认为邱某某不构成诈骗罪,起草了《关于依法邱某某不构成诈骗罪的法律意见》与办案民警沟通,但案件已报检察院申请批捕。王雷律师又撰写《不予批准逮捕申请书》提交检察院。2019年8月12日,检察院做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同日公安机关为邱某某办理取保候审。2020年9月1日,公安机关作出撤案决定书。王雷律师在8年的执业生涯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践行着法律与技术完美结合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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