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偷税漏税需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包括补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核心分析:行为主体是纳税人。主观上存在故意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偷税漏税的行为,如伪造凭证等。关键在于造成了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结果。实务建议:税务机关发现偷税漏税行为后,会进行调查,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真实财务资料。若对处罚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企业应加强财务管理,依法纳税,避免偷税漏税行为。一旦发现有偷税漏税嫌疑,及时自查自纠,补缴税款,降低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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