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核心分析:对于胁迫结婚,需有胁迫行为存在,受胁迫方有撤销婚姻的权利,关键在于一年内行使权利。重大疾病未如实告知的情况,以另一方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算一年内可请求撤销。双方权利义务围绕是否符合撤销条件及是否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权利。实务建议:准备证明胁迫或重大疾病未告知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按照法院要求参加庭审,陈述事实和理由,等待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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