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为翼,守护弱者权益——缑女士维权记在婚姻的围城中,有些人遭遇的不是幸福与温暖,而是伤痛与折磨。缑女士便是这样一位不幸的女性,她在婚姻期间饱受丈夫冼某某的家暴、虐待,多次被无情地赶出家门。离婚后,本以为能摆脱噩梦,却又被前夫起诉,企图分割她的个人财产。然而,在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张龙律师的帮助下,缑女士最终成功捍卫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家暴阴影下的艰难婚姻冼某某与缑女士曾是夫妻,他们将房屋的拆迁款分五次出借给冼某某的妹妹冼群某和妹夫黄某某。之后,冼某某对追讨欠款之事怠于行动,而缑女士没有放弃。她让黄某某和冼群某出具了向自己欠款24万的借条,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二人偿还24万本金和利息,但二人未履行,缑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却因二人并无财产而执行终本。祸不单行,村里分红使得二人有了可执行财产,前夫冼某某见状,竟向法院提出离婚后财产诉讼,认为24万欠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应分得一半。原来,冼某某婚内出轨,还多次家暴缑女士,导致其双耳耳膜穿孔,头痛厉害,长期靠镇痛药止痛。他还多次虐待缑女士及女儿,将母女二人赶出房屋,使其在外流浪。缑女士曾向公安机关、妇联和村委会组织求助,离婚后冼某某长期拖欠抚养费,丝毫没有尽到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如今又提出诉讼,觊觎母女下半辈子的生活费用,这让缑女士又气又恨,却又无计可施,深感绝望。 张律师的全力相助缑女士作为弱势群体,在婚姻中遭受诸多不幸,且由于法律意识淡薄,离婚时和离婚一年内都没有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已经错失提出赔偿时机。母女二人在走投无路之际,找到了张龙律师。此时距离开庭仅仅剩五天时间,张律师一方面安抚情绪失控的缑女士,向其说明法律规定,另一方面马上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到医院、派出所、妇联等单位调取就诊记录、报警记录、调解笔录等资料,努力寻找男方出轨、家暴、虐待的相关证据。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争取让男方少分财产。张律师梳理案件,认为离婚时双方关于夫妻财产的约定是本案关键。查阅离婚调解书,上面并没有夫妻双方的财产约定,缑女士也记不清楚离婚调解时双方是怎么说的。张律师马上到法院申请查看离婚诉讼的卷宗材料,经过查阅,发现双方在离婚笔录中确认夫妻没有共同财产。张律师把这份重要证据提交给法院,并强调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已经确认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现在再提出确认夫妻共同债权,有违合同法第六十条诚实信用原则。 法庭上的精彩辩论做好充分准备后,却因缑女士被多次家暴而害怕前夫不敢出庭。张律师鼓励她:法庭是正义之地,法官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正可以借此机会诉说自己的不幸。在张律师的鼓励下,缑女士和他一起走上了法庭。庭上,张律师除了出示庭前收集到的证据材料,并向法官强调之前欠条的债权人是冼某某和缑女士二人,后更改为缑女士一人,这已表明由缑女士一人收款,该欠款属于缑女士的个人财产。同时,抓住对方庭审时陈述“离婚时双方约定:各收各的款项”的漏洞,说明缑女士依据24万的欠条收回欠款就是符合当初离婚时“各收各的款项”的约定。张律师依据确实充分的证据材料和相关法律规定,有理有据地进行法庭辩论,庭后上交代理词做进一步分析论述。最终,张律师的观点被法院采纳,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缑女士和女儿原本深陷黑暗与绝望之中,法院的胜诉判决为她们带来了光明与希望。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的张龙律师,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运用专业法律知识有力保护了弱势群体利益,履行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责任,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社会的充分肯定。在法律的守护下,弱者也能绽放出希望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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