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的于奇生律师办理的一起借款纠纷案件。原告严某在律师协助下向被告追讨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损失,于律师在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最终为原告争取到合法权益。于奇生律师执业6年,具有丰富经验。专业律师介绍于奇生律师,本科毕业于江苏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拥有6年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209202010187784。他是江苏和兑律师事务所“无忧律”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还是南京市优秀青年。该律所近年来获得了“我市5A律师事务所”“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和兑红小律”党建品牌,其党支部也荣获了诸多党建相关奖项。于奇生律师服务地区为盐城,律所联系地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5号金融城10号楼22层2206-2207室。案件基本情况2023年7月6日,法院立案受理了一起借款纠纷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独任审判,并于2023年8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严某(化名)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于奇生律师到庭参加诉讼,而被告经法院传票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原告诉求与事实理由在律师协助下,原告严某向法院提出两项核心诉讼请求。一是判令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共计89000元;二是判令被告承担自2023年3月26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资金占用损失,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年利率3.65%计算。事实与理由是,2023年2月18日,被告通过抖音结识原告,以虚构不幸经历博取原告同情。2023年3月期间,被告以买手机、看牙、买车等理由向原告借款,原告因被言语欺骗而出借资金。律师核心作用在本案中,于奇生律师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是诉讼代理与出庭应诉,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他全程参与案件诉讼,代表原告到庭参加庭审,保障了原告的诉讼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其次,在于诉讼请求规范化,于律师协助原告明确并提出合法、具体的诉讼请求,包括本金数额及资金占用损失的计算标准与依据,使主张更具可操作性与法律依据。再者,他协助原告梳理案件事实脉络,将被告通过社交平台结识、虚构经历博取同情、以多种理由借款等关键情节进行清晰呈现,为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提供了有力支撑。最后,在被告未到庭应诉的情况下,于律师代表原告完整陈述诉求与事实,确保案件审理能充分体现原告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对方缺席而导致己方权利受损。最终,于奇生律师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89000元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