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答:离婚时放弃孩子抚养权后,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要回来的。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核心分析:适用逻辑:当出现上述法定情形时,法律允许一方要求变更抚养权。权利义务:原放弃抚养权方有权利在符合条件时申请变更,另一方有义务配合或接受法院的裁决。关键构成要件在于必须符合法定的几种情形。实务建议:如果想变更抚养权,首先要收集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的证据,比如对方虐待孩子的照片、视频,或者对方因伤残无力抚养孩子的医疗证明等。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相关证据,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等待法院审理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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