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开庭当天被告通常应出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被告不到庭可能产生不利后果。一方面,不利于法院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离婚案件涉及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诸多关键问题,被告到庭能当庭陈述观点、提供证据,有助于法官准确判断。另一方面,可能影响自身权益维护。若被告缺席,法院可能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作出缺席判决,可能导致被告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方面处于不利地位。但如果被告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比如身患重病、不可抗力等,应及时向法院说明并提交书面意见,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延期审理等。总之,一般情况下被告应尽量出庭参与离婚案庭审,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协助法院公正审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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