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东一般不能直接赶走租户。首先,租户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在合同期限内,租户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租赁房屋。大房东与二房东之间关于房租的纠纷,不应直接影响租户的租赁权益。其次,若二房东拖欠房租,大房东可根据其与二房东签订的合同条款,采取相应措施,比如追究二房东违约责任、解除与二房东的租赁合同等,但这些措施不应直接针对租户。再者,大房东若要赶走租户,需有合法依据,比如租户严重违反与二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或者大房东与租户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且经租户同意,否则擅自赶走租户可能构成对租户权益的侵害,租户有权要求大房东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总之,大房东不能随意赶走租户,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与二房东的房租纠纷,保障租户的合法租赁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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