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而言,这个合理期限法律并未明确统一规定,通常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比如合同约定、租赁物的性质、交易习惯等。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宽限期,那么在宽限期届满后承租人仍未支付租金,出租人就有权解除合同。若合同未约定宽限期,出租人通常会先书面通知承租人在一定合理时间内支付租金,比如十五日左右。若该期限届满承租人仍未支付,出租人即可解除合同。需注意的是,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以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并且要遵循法定程序,以避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同时,承租人也享有一定的抗辩权利,如果其认为自身不支付租金具有合理理由,可向法院主张,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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